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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推薦】揮霍(附CD) /藤井樹價格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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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霍(附CD)  /藤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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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霍(附CD)

◆隨書附贈音樂光碟,內含三首曲目:〈句點〉、〈揮霍〉、〈揮霍演奏曲〉

感情是沒有極限的,遇見了的那一刻,就開始揮霍著……

人生真的沒那麼簡單,你以為可以一帆風順地過,卻總在命運不經意的安排下,遇見不同的人,譜出不同的故事。

【精彩內容】

因為職務調動,他從溫暖的高雄,來到總是濕濕冷冷的台北,住進公司安排的住處。同住一個屋簷下的房東是個奇怪的人:
房東有著一般人難以理解的「幽默感」,他們明明只是住在一個屋簷下,是所謂的「室友」,房東偏偏堅稱他們兩人之間有著的是「同居」關係。

房東的職業很不一樣,他是個作詞作曲人,他會鋼琴會吉他,但是爵士鼓一直學不好。關於音樂,他不在乎好不好聽,只在乎有沒有Fu,他說:「好的音樂像個美麗的女人,只是靜靜地坐著什麼都不做,你也覺得她在發光;不好的音樂像個歐巴桑,每一個音符跳出來,你都誤以為有人在罵髒話。」

房東的個性很極端,在他的靈魂裡,好像藏著一匹隨時準備奔騰的野馬,吃個海產攤都可以和朋友玩到要脫褲子;但他同時也是一個再認真不過的人,為了一個音,可以彈上百次吉他或鋼琴,從晚上弄到天亮。

房東表達愛情的方式很「音樂」,當他遇見了一個好喜歡好喜歡的女孩,或許就是因為太喜歡了,很多話說不出口,於是他試著寫一首給她的歌,卻又總是完成不了,於是愛情一直延宕。

與這樣一個人同居的日子,是他最難以忘懷的經歷,而當分離後,當他終於聽見房東完成了那首曲子,對於愛情,他有了新的體悟:

人的情感是無窮無盡的,當你真的喜歡了誰,愛上了誰,就表示你正在揮霍。

【作者簡介】

藤井樹

本名吳子雲,高雄市人。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生於高雄。
如果可以的話,也希望死於高雄。

著有《我們不結婚,好嗎》、《貓空愛情故事》、《這是我的答案》、《有個女孩叫Feeling》、《聽笨金魚唱歌》、《從開始到現在》、《B棟11樓》、《這城市》、《十年的你》、《學伴蘇菲亞》、《寂寞之歌》、《六弄咖啡館》、《夏日之詩》、《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流浪的終點》、《流轉之年》、《微雨之城》、《回程》。

【內容試閱】

我在辭海的錄音室角落發現一個相框,裡面有他跟一個女孩的合照。



我問他那是不是女朋友?他看了一眼,然後笑笑的沒說話,我也就沒有再多問。



但感覺得出來,這微笑的沉默當中有很長的一段故事,只是他不說而已。



那女生長得很甜,笑起來有種清新自然的美。



但不知道為什麼,她給人一種我也說不上來的感覺,像是……距離感?



因為認識辭海的關係,我的生活圈子開始有些轉變。



我認識的人大多是車廠老闆或是技師黑手,不然就是賣場經理或同業業務,但認識辭海之後,我的交友圈就變得不同了。



第一次跟他朋友一起吃飯,我就認識了全台灣數一數二的吉他手跟鍵盤手,還有幾個在PUB駐唱的歌手。長年在音樂裡打滾的關係吧,他們的靈魂裡好像都藏著一匹隨時準備奔騰的野馬,吃個海產攤都可以玩到要脫褲子。



辭海那群玩音樂的朋友常常到他的錄音室來做客,但他們不是來胡鬧的,而是來工作的,只是有時候他們的工作看起來像是在胡鬧。



會音樂的人好像都有一種特別的默契一樣。



當他們工作了一陣子,休息之餘,有個人順手拿了把吉他隨意地彈著,另一個人就會拿起另一把吉他替他合音,第三個人就坐上鋼琴接著彈下去,幾個人這麼唱著唱著,就唱出一首很棒的曲子。



我好幾次都聽得出神,等他們唱完之後我便急忙問:「剛剛那首歌叫什麼名字?」



他們全都面面相覷,然後說不知道。要他們再彈一次,全部的人都笑了。



「沒辦法,忘光了。」他們說。別懷疑,這是他們的回答。



如果沒有錄下他們當下的即興演奏,要再來一次一模一樣的曲目演奏是不可能的事情。



「難道你們不覺得可惜嗎?」



「不會啊,總會有新的、更好的。」他們的回答都是這樣。



一天晚上,錄音室難得安靜,只有辭海一個人。



我拎了一手啤酒走上去,看見他坐在鋼琴前面發呆,一隻手指重複彈著一個鍵。



外面在下雨,氣溫十二度。



「辭海,你在幹嘛?」我遞了啤酒給他。



「喔!」他似乎被我驚醒,「沒事,就純發呆。」接過啤酒,他啵一聲打開便喝了起來。



「既然沒事,彈首好聽的來聽聽吧。」



他看了我一眼,「幹,你當這裡是PUB,還點歌喔?」



「要當這裡是PUB也可以啊,你彈一首我付一百,算是房客友情價,可以嗎?」



「太便宜了,至少要一千。」



「好啊,一千就一千。」



我話剛說完,他悶悶地嗯了一聲,兩隻手就開始在琴鍵上跳舞了。



那是首我沒聽過的曲子,當然那肯定是我沒聽過的曲子,依他們這種創作型音樂人的習慣,可能連他們自己都沒聽過自己正在彈的曲子。



「音樂是人類最美麗的發明。」我記得曾經看過這麼一句話,只是我不知道是誰說的。



而他說的真對。



沒一會兒,不到三分鐘吧,我正聽得出神,整個人開始掉進那悠揚美麗的琴音裡,陶醉得不能自已的時候,音樂驟然而止。



「怎麼停了?我聽得正爽。」我說。



他拿起放在鋼琴上面的啤酒,喝了一大口,然後打了個嗝,「我每次彈到這裡都接不下去。」



「每次?所以你彈過?」



「是啊。我還取了曲名,叫作〈揮霍〉。」



「那為什麼接不下去?」



「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接不下去。」



「這是你自己寫的曲子?」



「對。」



「彈不下去是沒寫完的意思嗎?」



「對啊。」



「原因?」



「不明。」



「是喔。」



「我有想過,原因可能或許大概是……」



「什麼?」



「是……太喜歡的關係吧。」



「太喜歡這曲子?」



「不是,是太喜歡那個人。」他說。



太喜歡哪個人?



相信你跟我有一樣的疑問。



那天晚上我想盡辦法要他說,他就是隻字不提。好奇蟲咬得我遍體鱗傷,他老大悠哉悠哉地喝著啤酒,好像我的好奇跟他無關。



其實嚴格?起來,我的好奇確實跟他無關。我的好奇是我的好奇,他的喜歡是他的喜歡,他沒有跟我交代的義務,我當然也沒有逼問的權利。這就像歌手偶像公眾人物的感情一樣,他們要跟誰在一起、要喜歡誰、要跟誰分手都是他們的事,為什麼我們有權利逼他們公諸於世?



就連我大學時的班對女友,我們都因為「不想被同學們知道」而隱瞞了我們的戀情,更何況公眾人物呢?



「不想讓人家知道不行喔?」辭海這麼說,而這句話很對。



而且坦白說,他們跟誰在一起干我屁事?不要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就好啦!



每個人都有不想公開的事情,不想訴說的時候,但世道好像逼得公眾人物失去這些大家都應該擁有的權利。



跟辭海盧了好久,最後那晚他只說了那個女孩子姓燕。



他都叫她燕子。



「我很喜歡她,但她當我開玩笑啊,哈哈!」他說。



在大概已經有五分醉意的時候。



大概一個星期之後我就見到燕子了,那個辭海在醉倒前說「妳好正」的燕子。



而她就是那張照片裡的女孩子。



我不知道燕子的名字,因為大家都叫她燕子。

我在一間有歌手駐唱的PUB看見她。PUB就開在鬧區巷弄裡的一處地下室,氣氛非常好,地方不算很大但感覺很溫暖,裝潢有點美式的風格,又有點在朋友家的倉庫開Party的感覺。



而燕子就是駐唱的歌手。



接到辭海電話的時候,我正在心裡幹譙一個害我浪費三個小時的保養廠老闆,他最後只跟我訂了幾千塊的材料,龜龜毛毛還嫌東嫌西,標準的愛嫌又愛佔便宜那一型。



辭海問我人在哪裡,我說正要離開宜蘭市區,順便找東西填飽已經餓了很久的肚子,我告訴他,如果我再不吃飯,可能會開車開到恍惚然後連人帶車黏在山壁上,結果他說他會幫我準備靈骨塔位。



我以為他打電話來是有什麼重要的事要講,但他只說今晚去聽歌,地點是一間PUB,我也以為就只是這樣。



但當我走進PUB看見他站在台上,背著一把電吉他在伴奏的時候,我才知道我才是來「聽歌」的那個,而他是來表演的。



PUB入口處寫著容納人數一百五十人,但我相信裡面至少有兩百個人。辭海說很正常,燕子只在這家PUB駐唱,她唱歌的時候就是這麼多人。



「PUB老闆是燕子的親戚,她每個星期來這裡幫忙唱兩個小時。」辭海說,「我跟她就是在這裡認識的。」



「認識很久了?」



「還好,就一年多。」



「也喜歡了一年多?」



「我有說我喜歡她嗎?」



「沒有,你沒說,但你在台上一直偷瞄她的眼神跟嘴角那滴快要流下來的口水說了。」



「幹……」



「所以那時候你來聽她唱歌?」



「不,」他搖搖頭,「我是來幫她本來的電吉他手代班,卻被她電到。」



「所以她是你的電吉他?」



「對,我想把她抱起來彈。」



「還好你不是練爵士鼓的。」



說完我們兩個都哈哈大笑。



燕子的歌聲跟她本人的樣子完全對不起來,你會覺得那張臉搭配的應該不是那種聲音。她長得清秀,身高不高,應該不到一百六十公分,瘦瘦的,唱歌時綁著馬尾,感覺像是個大學生。但她在台上唱的歌大多很搖滾,而且聲音渾厚,嘶吼的時候力道十足。



「你會覺得她小小的身體裡有一股強大的力量在推動著她的聲音。」辭海這麼形容她的歌聲。



辭海向燕子介紹我的時候,說我是他的僕人,他某天晚上看我餓倒在人行道上,拿了麵包丟給我吃,我感動得鼻涕眼淚狂噴,發誓對他效忠。



這種爛介紹虧他掰得出來。



「真的嗎?」燕子轉頭看著我,「那借我個幾天,我猜你應該會掃地拖地洗衣服之類的吧?」



「當然會!我終於可以脫離這個爛主人。」我說。



「不!」辭海急忙阻止,「他是個壞僕人,除了吃什麼都不會。」說完把我拎到一邊,「快回你的籠子去。」



那天晚上我們在PUB喝到十二點,跟燕子還有樂團的人聊得很開心,接著他們又續攤到辭海的錄音室繼續喝,因為幾個人關在隔音效果極佳的錄音室裡喝酒唱歌玩樂器也不會吵到別人,所以他們更放肆地搖滾著。



在他們面前,我是個觀眾。他們聊音樂我不懂,他們聊器材我不懂,他們講樂譜我不懂,他們唱歌好聽我更不用比了。



但聊愛情我懂。



我是說,幾乎每個人都愛過,不懂愛,但懂痛,痛過就表示看過愛情的輪廓了。



半夜三點,他們酒酣耳熱地塞滿一部計程車走了。



我跟辭海站在門口目送他們離開,車子都已經開出巷子了,他還是盯著看了很久。



接著,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包菸,跟我借了打火機,點燃。



「你會抽菸?」



「當然會,只是很少抽。」他說:「這包菸買了一個月了還沒抽完。」



「那應該都臭了吧。」



「臭了就臭了,還是菸啊。」



「好吧,你沒差就好。」說完,我也點了一根。



然後他拿出手機,打開臉書,在自己的塗鴉牆上寫了:「No.893。」



因為我加了他好友,所以他發表內容,我的手機也收到了。



「什麼 No.893?」



「我幫她伴奏過的曲數。」



「這麼多?」



「平均一個星期唱十五首歌,都唱一年多了,哪會多。」



我開始在心裡面算著,一年五十二週,一週十五首,那一年多就是……



我的心算真的很爛,所以計算機是業務的好朋友。



「還記得那一首〈揮霍〉嗎?」



「你一直沒寫完的那首?記得啊。」



「如果在 No.1000 出現以前我還寫不完〈揮霍〉,那我就要放棄了。」



「放棄不寫了?」



「連她也放棄。」



「啊?為什麼?」



「因為暗戀好累啊。」他說。



辭海跟第一個女朋友交往了三年,第二個更久,交往了七年。



「我還是比較愛第一個,在我跟第二個在一起的時候。」



「但是第二個離開我的時候,我發覺我好愛她,壓根忘了我曾經有多喜歡第一個。」他說。



「你這麼分裂啊?」



「是啊,分裂了很久耶。」我在他說這話的眼神當中讀到了驕傲的訊息,但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好驕傲的,接著他繼續說:「分裂到後來我反覆思考,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談戀愛,卻又情不自禁地喜歡上燕子。」



「所以你才沒告訴她?」


「我有告訴她,但那是在喝酒後,她以為我酒醉開玩笑,天知道我清醒得不得了。」



「那你是怎麼跟第一個在一起的?」



「告白後在一起的。」



「廢話……」



「不然呢?誰不是告白後在一起?」



「一堆喔!現在時代變了,一堆人莫名其妙地先上床後才在一起啊。」



「所以你跟哪個女朋友先上床後才在一起?」



「沒有。」



「那你講個屁。」



「所以你怎麼跟她告白?」



「就直接講啊。」



「講我喜歡妳,妳跟我在一起好不好,這樣喔?」



「差不多。」



「然後她就說好?」



「過了一陣子才說好。」



「過多久?」



「大概半天。」



「……」我翻了白眼,「半天叫一陣子喔?」



「半天也是一陣子啊,我從下午等到晚上,等得很焦急耶。」



「幹!我應該要改用你的邏輯來思考,你是個奇葩,會喜歡你的應該也是奇葩。」



「可是她不是奇葩。」



「不是奇葩怎麼會喜歡你?」



「那你以前的女朋友不是畜牲怎麼會喜歡你這個畜牲?」



幹……我輸了……



「好吧,我或許很奇怪,我承認。但她不奇怪,她很乖。」



「所以你們是美女與野獸的組合就是了?」



「不,感覺上比較像是賣女孩的小火柴。」



「……」



「你怎麼了,要中風了嗎?」



「沒事……所以你是小火柴,她是小女孩?」



「是的。」



「那時候你幾歲?」



「是兩小無猜的十四歲。」



「喔!那果然是小火柴。」



「但現在是大火柴了。」說著說著他又要脫褲子了。



我連忙阻止他,「幹!收好你的火柴!」



辭海說他跟阿一(他對第一任女友的簡稱)一直到上高中都還在一起,本以為會這樣一直走下去,然後大學,然後工作結婚生小孩,然後死掉重新投胎。



但是人生最好是有這麼簡單啦,又不是代入公式就會得到一個答案。



所以他遇到阿二(他對第二任女友的簡稱),他發現阿二才是他真正喜歡的女孩子,於是小火柴真的把小女孩給賣了……喔不,是給拋棄了。



阿一痛苦萬分,像天塌了下來只壓到她一樣。



她多次苦苦哀求,希望能夠挽回。飽受失戀和痛苦的折磨的她,一邊為了失去難過,一邊為了辭海的變心而憎恨。



變心兩個字聽起來罪大惡極,但說穿了就是「做了選擇」而已,只是做的選擇是好還是壞,必須由做選擇的人自己承擔。



所以承擔的人是誰?當然是辭海自己。



他拋棄阿一,選擇阿二。甜蜜期過後發現彼此之間有極大的性格差異,容忍度開始變少,爭吵開始變多。他開始後悔,開始覺得阿一真的比較好。



但阿一累了,她差點溺斃在一灘由痛苦和憎恨組合而成的死水中,只是她拚命地游,拚命地游,一天終於游上岸了,她放下了,她的心平靜了,她再也不恨,再也不哭,對辭海再也不想念了。



有一天辭海瞞著阿二,偷偷地約阿一喝咖啡,在以前他們常去的那間店。



奶精才剛加,砂糖才剛放,咖啡還冒著煙,辭海就急著表達自己的後悔。



他從和阿一在一起的十四歲那年,講到自己幼稚的十七歲,講到他們都還是孩子,事情想不多,眼光看不遠,所以選擇才會做得不對。



他講了好多好多,像是有太多話壓在比心和肺還要裡面的裡面,這天終於有機會可以把這些全都掏出來講一遍。



話講完了,辭海眼前的咖啡還是滿的,但阿一的咖啡已經喝完。



她瞇著眼,笑笑地說:「辭海啊,恭喜你,你長大了些,只是我也老了一點。」



阿一走了,連咖啡錢都是她自己付的。



阿一搶著拿出一百塊錢,她阻止他,「我們已經結束了,別讓一杯無辜的咖啡害彼此又開始互相虧欠。」她說。



「那時候我才十七歲,但恍然大悟的當下卻讓自己覺得瞬間老了二十歲。」



辭海說這話的時候,我好像看到他十七歲那一年的後悔,在他的眼眶裡閃爍著。



辭海明白自己做的選擇要自己去承擔。



他開始改變自己,他不想放棄阿二,以免重蹈覆轍。他跟阿二之間開始用溝通代替爭吵,用理解代替翻攪的情緒。



兩個人順順利利地走了七年,從那個未成年的少年,長大成二十四歲的青年。他不覺得自己變得更成熟了,只是好像比還是孩子的時候要懂得珍惜。



他本以為會跟阿二就這樣一直走下去,當完兵,出社會工作,然後結婚生小孩,然後死掉重新投胎。



只是人生真的沒這麼簡單。



阿二愛上了另一個男人,她走了,這次他們連咖啡都沒喝。



「該說是報應吧。出來混,該還的還是要還。欠別人的,老天爺會安排在另一個人身上要回來。」



辭海說,但他笑著,像是看透了什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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